以下是邢台国土资源局的答复:
经调查,临城晶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临城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是临城县2014年招商引资的环保绿色无污染的新能源项目,该项目为中核集团投资。该公司委托施工方(中易建设集团)在南灰山村南建光伏发电站,2014年8月份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将反映人的玉米误砍倒约一亩地,事后施工方协同西竖镇人民政府和南灰山村委会对反映人被误砍玉米进行协商补偿,并提出了按国家补偿标准进行加倍补偿。但反映人提出了35000元的补偿费,施工方感觉补偿费过高,之后又多次与反映人协商,一直未达成协议。2014年11月28日施工方在撤离设备时对反映人被砍的玉米地进行了碾压。反映人提出10000元的补偿,经村委会、西竖派出所与其协商,至今未果。 反映人的土地约1.8亩,位于光伏发电区域内,未被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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