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蒙中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在技术、经济可行条件下,中蒙双方在煤化工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2014年8月,双方又签订了《关于加强煤炭加工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称,中方支持本国有信誉的大型企业按照市场原则、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蒙古国境内大项目合作,并将加强同蒙古国高新技术和清洁能源领域合作。
4、电力设施建设薄弱,有相应的市场空间。尤其是蒙古国电力如果实现对中国市场输送,需求将大幅上升。蒙古国的电力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全国发电装机容量878.43兆瓦,95.5%为火力发电。2012年,全国发电量48.16亿千瓦时,进口电量3.66亿千瓦时,出口电量0.21亿千瓦时,国内供电量51.61亿千瓦时。2013年,蒙古国用电910兆瓦,超过其装机容量3.59%。利用丰富的煤炭资源发展坑口电厂,把煤炭转化为清洁的电力能源,变输煤为输电,由电力净进口国变为电力出口国,是蒙古国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
5、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是蒙古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蒙古国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仅占2%-3%,为达到蒙古国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占全国能源总量20%至25%的目标,除了中央省的萨勒希特风力发电场之外,蒙古国还准备建设赛音山达风电厂等多个风力发电项目。由此可见,风电开发与建设将会成为未来几年蒙古国的重点发展领域,同时也会成为众多外资投资的重点领域。
蒙古国的太阳能潜力非常广阔。据测算,蒙古国太阳能资源量约5太瓦,太阳能发电潜力位列世界第三。近年来,随着光伏发电设备价格的下降,以及蒙古国政府对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高度重视。2012年,蒙古国政府力推“戈壁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大力推广环境友好型先进技术,并进一步改善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法律环境,希望太阳能实现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产量占全国能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20%—25%的目标。这意味着,未来几年,蒙古国会更加重视太阳能发电的发展。
6、基础设施是重要的投资方向。由于长期以来投入不足,蒙古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矿业开发的主要瓶颈因素之一。差距就是发展方向和合作空间,所以,在《中蒙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中专门提到加快推动中蒙双方在铁路、公路、口岸和房地产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合作。具体到能源经贸投资领域,一是过境铁路和跨境铁路的建设,二是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城市道路、供排水等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建设也是蒙古国亟需发展的领域,对于国内企业而言,是又一重要的投资方向。
五、整体判断和结论
第一、中蒙能源矿产等领域的投资开发和双边贸易,将进入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第二、蒙古国能源矿产资源的直接出口和就地转换综合利用,将是未来蒙古国能源开发的新形态。第三、制约中蒙能源贸易的交通运输瓶颈,正在得到改变。第四、蒙古国从官方都民间,对于中国复杂的心态得以改善恐仍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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