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16日晚,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裁定中国大陆厂商倾销幅度26.71%—165.04%;补贴幅度27.64%—49.79%;台湾地区厂商倾销幅度11.45%—27.55%。根据相关程序,2015年1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做出损害终裁,如果结论为肯定,美方将对中国产品进行征税。
专业人士表示,这已是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祭起的第二次“双反”大棒。与2011年首次“双反”相比,此次制裁产品范围从光伏电池扩大到光伏组件、层压板、面板等,产地范围从中国大陆扩展到中国台湾地区。一次接一次的打压,让包括江苏在内的中国光伏企业“伤不起”。
此次“双反”制裁,涉及江苏光伏出口企业10多家。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常州天合光能的反倾销税为26.71%,江苏昱辉阳光能源为78.42%,其他企业平均税率达52.13%,未应诉企业更是高达165.04%。反补贴方面,天合光能税率49.79%,尚德太阳能27.64%,其他中国大陆企业税率38.72%。
“即便是强制应诉企业,两项税率加起来也超过50%,显然是要将中国企业赶尽杀绝。”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谢向阳对记者说,对光伏产品出口而言,美国有统一市场,人口密度高,消费能力强,光伏资源好,丢了这个市场相当可惜。
美国终裁结果一出,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随即发表声明,称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明显滥用,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董事长瞿晓铧则指出,今年1月启动二次“双反”以来,美国商务部基本上不顾国际贸易法则的通例,甚至不顾美国政府以前的态度,打击中国光伏产业过程不断升级。
多年来,美国一直是我国光伏主要出口市场之一,2013年约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中的14%。按美国预计,今年光伏安装量约在5GW至6GW,其中一半以上是中国组件产品。对江苏而言,此前“双反”已使13亿美元光伏出口受累,占了全国的四成多。
“美国二次‘双反’杀伤力更大,将第一次留下的‘漏’都堵死了。”无锡海润光伏副总裁李红波说,首次“双反”后大陆企业“曲线救国”,把硅片拿到台湾做成电池再到大陆加工成组件出口美国,绕开了“双反”限制,这次干脆把台湾也列入了“双反”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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