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国家电网和税务总局等部委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以支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市场的发展。2014年被喻为中国的分布式光伏“发展元年”,但即便如此,小而散的分布式电站却正在遭遇融资瓶颈,难以得到大规模推广。
分布式光伏电站变数较多
分布式发电指建设在用户侧附近的光伏发电系统,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是建立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屋顶的业主分类,主要可分为工商业企业厂房屋顶电站和居民住房屋顶电站两大类。2013年,我国《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颁布,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使得分布式项目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随着国内分布式光伏领域政策形成闭环,原有制约分布式光伏电站市场发展的两大核心问题“补贴”与“并网”正逐步得到解决。而分布式电站因为自身的一些特点,使得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商将会在融资上遇到越来越多的难题。
光伏企业开发建设分布式电站项目,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贷款。但因为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因屋顶所有权不属于项目业主,因此不能做抵押,项目就很难通过抵押获得银行贷款。银行不愿意借款给分布式项目的另一个原因,是光伏分布式项目的利润率太低,因此只能承受基准利率。“银行会平衡收益率和风险,目前银行觉得风险偏高,7%的利息划不来。银行一些风险更低的业务,可以获得超过7%的年化收益。”当前光伏电站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同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常运营与否会对用能企业的生产造成影响,其核心部件仅安装在厂房屋顶,是否正常运营对用能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直接影响,从而导致用能单位违约成本较低,项目违约风险更高。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成以后,如若受电方中途倒闭或者厂房变更,那么投资者的收益就没了保障。从分布式光伏电站相关支持政策角度来看,一是目前实施的“优先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导致项目结算涉及多个不同的相关利益主体(如电网、同一屋顶下的若干个工业企业),无形中增加了项目复杂程度与结算风险。
二是尽管已有多项国家支持政策出台,项目开发流程及其管理还未完全理顺,补贴具体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面对开发商融资申请时持等待观望态度。
最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规模处于“不大不小”的尴尬状态。相比于动辄装机上百兆瓦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很难吸引资本市场或基金等社会资本,这严重制约了开发商的项目滚动开发能力。
融资租赁介入程度深浅不一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类似于经营性物业,融资租赁公司的切入点是在电站的持有和运营之间。融资租赁公司为光伏电站提供前期开发融资。
首先,电站业主和光伏产品制造商协商确定组件产品数量和规格等,业主同时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公司购买设备交给业主建设电站,业主建成后获得电费收入,并以此作为支付融资租赁公司的租金。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与光伏电站业主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当地面电站完全建成且业主拥有产权后,融资租赁公司可与业主签订售后回租业务,在缴纳部分保证金后先把电站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电站业主回租电站,并定期支付租金,到期按约定回购电站。通过融资租赁业务,企业能够盘活现有资产,快速获取资金加快电站建设,对电站形成滚动开发。
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上海租赁行业综合信息服务与交易平台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婕指出,针对不同主体有两种模式。其一,对于居民及小企业电站业主用户若有建设电站意愿,同时缺乏一次性投入资金,租赁公司可为其提供光伏设备融资。在此过程中,光伏开发运营企业只负责采购发电设备、安装发电装置,并与业主用户签订运营维护协议,但并不持有电站。
其二,对于具有国资背景的电力集团,持有规模较大的公共事业和大型工商企业的屋顶资源,融资租赁公司可为开发运营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
对于后一种直租模式,目前中电投已在长三角地区的高校和大型工商企业中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旗下的融联融资租赁在项目开发中为其提供直租融资支持,即融联租赁根据承租人(项目公司)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直接购进设备并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定期支付租金,取得设备资产实际占有使用和管理收益权。同时,融联租赁将这部分应收租金向银行无追索保理融资,盘活流动资金的同时获得筹划收益。
此外还有一种模式,即扩展融资租赁产业链条,成立光伏电站运营平台。该方案是融资租赁公司与光伏企业合作组建电站运营平台,融资租赁公司帮助光伏企业打通融资渠道,光伏企业拓展新客户,设计、开发、安装屋顶光伏电站,双方各自发挥自身优势,使只能做短期内的开发建设业务的光伏企业有能力长期持有并运营电站。
企业通过上市在资本市场融资是很多企业会采取的融资方式。虽然光伏企业曾经有过资本市场滑铁卢。2012年以来,受光伏寒冬和首次公开募股(IPO)暂停影响,有8家光伏企业选择终止上市,倒在了IPO的前夜。时隔几年之后资本市场再讲光伏故事,在目前排队的IPO企业中,出现了两家光伏企业的身影,分别为中来光伏和福斯特光伏,这被业内人士解读为光伏真正回暖的标志,所以规模以上光伏企业或者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可以尝试通过上市融得资金。
一些企业也通过创新商业模式缓解融资难题。例如,兴业太阳能目前正在探索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即让政府牵头参与进来,把政府手上的资源如医院、工业园区和各大院校的屋顶进行打包,整合成一个平台,然后在境内外找投资方对分布式项目进行投资,所有项目再由兴业做EPC总包。这一模式利用了政府的强大后台和信用担保,嫁接了国内外的资源,最大程度上解决融资问题。除此之外,保利协鑫集团则正在主导一个租赁公司来推进分布式项目进行融资租赁;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在筹划成立自己的光伏产业基金等。
当前分布式光伏电站融资难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业内人士认为,保险的介入可能是改变银行态度的一个关键。2014光伏大会主题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所长王进透露,随着数个针对光伏电站的保险产品即将推出,近期分布式发电的融资难题有望得以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正着手推出光伏组件质量保险、电站运营期的损失保险等新型险种,目前这些产品都在报备保监会的过程中。如果这些保险推出,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将是非常大的利好消息,投资人的风险能够通过保险机制得到解决,将直接有利于银行向各类分布式光伏电站发放贷款。
北京国观智库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月指出,诸如如何保障电站的质量、保持稳定的收入,如何降低维护成本,如何提升项目融资性等投资人非常关注的问题,可以通过权威机构对电站进行标准化来解决,标准化的立足点在于把金融对电站的要求有效融入标准化程序中。标准体系可以为投资人和运营商提供电站筛选和评分的标准,为建立市场化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商业环境提供基础。
地面光伏电站:融资租赁提供前期开发融资
上海租赁行业综合信息服务与交易平台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婕介绍,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类似于经营性物业,融资租赁公司的切入点是在光伏电站的持有和运营之间。针对地面电站,融资租赁公司能为光伏电站提供前期开发融资。
首先,电站业主和光伏产品制造商协商确定组件产品数量和规格等,业主同时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公司购买设备交给业主建设电站,业主建成后获得电费收入,并以此作为支付融资租赁公司的租金。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与光伏电站业主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当地面电站完全建成且业主拥有产权后,融资租赁公司可与业主签订售后回租业务,在缴纳部分保证金后先把电站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电站业主回租电站,并定期支付租金,到期按约定回购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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