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又宣布,对从中国内地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二轮“双反”调查,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美国商务部表示,发起这项调查是回应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该公司称,中国内地和台湾地区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同时,中国内地出口商收到的政府资金补贴幅度也超过准许范围。而且此次调查产品范围从“晶体硅光伏电池”扩大到了“晶体硅光伏产品”,包括电池、组件、层压材料、太阳能电池板等。
今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再次裁定,初步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补贴行为,要求对35.2%的中国产太阳能电池板征收额外进口关税,这也标志着2012年以来光伏业贸易战的进一步升级。按照美国对华光伏二次“双反”计划,美国商务部会在今年12月11日公布对华光伏产品的终裁结果。
如果美国的二次“双反”最终落地,将会影响中国高达30亿美元的光伏产品出口。在美国宣布对华光伏二次“双反”之后,天合光能、海润光伏和阿特斯等企业纷纷表示强烈谴责。国内光伏企业寄希望通过价格承诺等方式化解美国的二次“双反”。
没有筹码还击
今年年初的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与2011年11月份启动的第一次“双反”不同在于,已不仅针对晶硅类光伏电池,而是将调查产品范围扩大至铸锭、硅片、电池、组件等几乎全部晶硅类光伏产品。并且,从区域看不仅仅是中国大陆,还有中国台湾地区。1月份,我国商务部对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补贴税率为0%至2.1%,反倾销税率为53.3%至57%。为何中国光伏屡遭“劫难”
“之所以中国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 双反 ,是美国国内需求不足。”一位知名光伏企业高管介绍说,“中国光伏产业下游发展迅猛,美国对中国市场高度依赖。”
“虽然中国希望通过多晶硅 双反 将其堵住,但事与愿违,因为有加工贸易政策,进口没有受到影响,策略上我们还是占了下风。”上述高管直言,“中国企业只有等着最终裁定。”
据上述高管介绍,我国多晶硅进口一直主要采取一般贸易方式。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进口多晶硅加工成光伏产品出口的贸易行为,主要是2012年下半年商务部公布对美国、韩国、欧盟多晶硅“双反”立案调查之后,进口企业意在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进口多晶硅原料时不征收进口环节税,而实行海关监管保税,出口光伏制成品时也不再征收增值税。如允许多晶硅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在多晶硅“双反”裁定后,就无法对此类贸易项下的进口征收惩罚性关税,无法扼制进口多晶硅的恶意倾销行为。
“造成了美国原料、设备等都进口到中国,但是现在中国做出来的产品一点都不让进去。这与我们加工贸易政策是很违背的。”上述高管表示,“我们的加工贸易政策是,你的原料给我,我加工完,产品再返还给你,然后你付我加工费。”
“加工贸易是要对等的,但是并没有。”一家光伏企业相关人士表示,“反倾销也是一种手段,但目前反倾销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是矛盾。”
中方企业在美国遭遇“双反”调查,就美国而言,并非是空穴来风、没有法律依据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戴龙教授表示,一般来说贸易救济措施都具有保护本土企业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也还是得到现有的WTO法所认可的,但是美国肆意发动这种“双反”措施,是不是违反了WTO的现有法律,这个需要个案分析,甚至当双方僵持不下时,需要一个第三方的认定,比如说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专家机构的裁决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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