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公报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在金融领域里,今年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11超日债”风波,则再次引发了如何“依法治市”的话题。
今年3月4日发布公告宣布利息违约、成为中国债市违约第一案的“11超日债”,不久前峰回路转。10月23日下午,*ST超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ST超日披露管理人制定的重组计划方案获得通过,而且由于得到了长城资产和上海久阳两家资管公司提供的全额担保,“11超日债”的所有债权人也将得到全额偿付,意味着原本已经出现的违约再度回到刚性兑付的安全区中。
安邦咨询首席研究员陈功认为,“11超日债”之所以能够从违约再度获得兜底,上海市政府的态度十分关键。据参与重组讨论的人士透露,在商讨重整方案时,上海市政府希望能够通过重整支付“11超日债”的债权人,并且仍然希望超日公司继续原来的经营业务,并重新部署新的生产经营格局。为此,上海市政府还找来了新能源龙头江苏协鑫集团作为重组牵头人。在市场人士看来,“11超日债”债权人最终将获得的全额偿付并非各利益相关方自主协商的结果,行政力量的干预才是根本原因。
有部分债权人认为,由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超日公司的重组计划实际上涉嫌违规。根据“11超日债”的重组方案,“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而相关法律规定,同一法律性质的债权,应该享有同等的受偿。“11超日债”的重组以债权金额而非债权性质划分受偿比例,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对此,有市场人士表示,这种处理方式在A股市场中已有先例。比如2012年10月24日新中基披露的重组计划即是如此。“不过,先例归先例,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倘若重组计划真的违规,还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上述人士表示。
不过,虽然部分债权人不满,以否决重组方案为要挟要求提高受偿比例,但从实际利益出发考量,一旦方案否决,这部分债权人将遭遇更大的损失,并且在临近投票的最后一周,江苏协鑫以联合约见和单独约见的方式接触了几乎所有普通债权人,最终说服普通债权人签字同意,因此,“11超日债”最终避免了成为中国债券市场首只本息违约的标准债券的命运。这也意味着中国债市的“刚性兑付”神话将继续,并且将影响到未来华锐风电、中科云网等类似风险的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在超日公司重组的司法实践中,即使其重组草案获得通过,“11超日债”涉嫌欺诈发行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对于大股东倪开禄的处理依然不可回避。2012年2月29日,超日公司预盈,年度净利润超过8200万元,令一周之后发行的“11超日债”受到热捧。然而,仅仅1个月后,超日公司便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年度亏损5800万元,前后相差1.42亿元。此外,通常情况下,重组中大股东应让渡一部分股权作为其对中小股东的补偿,但在此案中,倪开禄并没有承担损失,显然难以服众。
诚如法律界人士所言,守约和违约是经济行为中自然发生的两种状态,政府不该人为干预,造成市场的虚假繁荣,当然也不能刻意“鼓励”违约来显示对刚性兑付的打破。目前看来,中国金融市场距离“依法治市”的目标仍然还有相当多的功课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