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分布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
具体到分布式光伏发电,2012年4月国家电网发布的《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方面相关意见和规定》中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 的光伏发电项目。2014年国家电网出台《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放大分布式电源的定义范围,将“35KV电压等级接入(或10KV电压等级接入规模大于6MW),但是自发自用比例大于50%的电源项目”同样定义为分布式电源。
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国内分布式光伏电站实行“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每度电给予0.42元的补贴。我国分布式光伏应用正式从“初装补贴(金太阳)”阶段迈入“自发自用,余量上网”阶段。
自2014年开始,我国确立分布式为国内光伏主要应用方向,短期、中期目标清晰,规模庞大。1月17日,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指出2014年全国光伏备案目标为14GW,其中分布式8GW,大型电站6GW;3月24日,发改委出台《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指出分布式中期目标:2015年达到20GW,2017年达到35GW。为支持国内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发改委、能源局、国家电网、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多项分布式光伏细则,完善分布式相关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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