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鲁塞尔与北京就中国向欧洲供应太阳能产品的事情相互妥协达成一致一年后,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是:相关计划进展如何?
首先,我们有必要回忆一下最初提起案件诉讼的相关各方所期望达到的目的,以及促成最终协议签署的欧盟委员会的期望:
中国进口至欧洲的产品数量须根据预期年度市场需求比例设置上限(以吉瓦为单位)
需对产品设置最低价格限制,特别是来自中国的晶硅组件产品
欧洲太阳能光伏制造商可随后以高于此最低价格的平均产品价格出售商品,从而通过(欧洲所自认为的)质量取胜,重新获得竞争力。
那么,事情如之前所预期的那样发展了吗?如果问的是上文中所提到的前两点,那么答案是肯定的。但就第三点来说,情况仍不明朗。我们接下来具体分析一下后“布鲁塞尔/北京协议”阶段的现实。
领先的中国一级晶硅组件供应商目前被市场接受的价格水平高于他们此前所能在市场上获得的价格,并且是固定的。组件的下游买家再也不用费力地讨价还价。中国供应商所展示的透明度是很好的。只要项目经济能够以所规定的最低价格在关键欧洲市场上发展起来,市场的大门就会向中国组件供应商敞开。
但是,并非中国供应商目前的做法起到了不一样的作用(大多数中国供应商都严格遵守着出口欧盟的新法律框架),而是其他供应商——欧盟(以及非欧盟)制造商——为后双反时期增加了许多不同的变数。
除了一小部分进口欧洲市场的太阳能光伏组件供应上外(主要是优质品牌供应商),其他组件供应商正不得不将定价压低至为中国供应商所制定的最低价格之下,以赢得业务:这与此前所有游说和政客决议所期望的原始目标完全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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