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国光伏制造行业管理,引导光伏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47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为了推动《规范条件》的有效实施,工信部于2013年10月12日在西安召开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政策宣贯会”。来自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与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代表齐聚古城,共同学习《规范条件》的具体内容,根据为推动《规范条件》有效实施而新制订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因地制宜的制订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法,争取按《暂行办法》要求,在年底前公告第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的光伏企业名单。
全球光伏产业在经历了前几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在2012年,全球累计光伏装机容量突破100GW。工信部电子司副司长彭红兵在会上表示,2012年是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全球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就完成了100GW的光伏应用。虽然近两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不景气的影响,整个光伏产业步入低速增长的阶段,但是业内预计仅需用四年时间,预计到2016年全球就可以完成第二个100GW的新增光伏装机量。市场暂时的低迷,并不能阻止我们看到光伏产业光明的未来,我们要对光伏未来充满信心。为了应对市场的挑战,为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降低我国光伏企业对国外市场的整体依赖,除了要扩大国内市场之外,还需要引导国内光伏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所以就需要政策来引导产业规范发展,此次出台的《规范条件》就是旨在从规范的角度,以符合市场的评判标准,挑选出能代表国内光伏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企业,引导国内的光伏企业真正规范发展。
《规范条件》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分别从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与能耗、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七个方面对规范光伏企业的具体要求做了确切而详细的描述,体现了产业政策的引导性,挑选出来的规范光伏企业领导性。《规范条件》中对于光伏企业多晶硅生产规模、还原电耗;电池片的转换效率、年产能等指标要求,均来自于工信部近两年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要求。例如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大于3000吨/年等有关多晶硅规范企业的具体要求均来自去年发布的《多晶硅行业准入门槛》。
《暂行办法》是为有效推动《规范条件》实施的操作性规定,其具体内容包括总则、申请与审核、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四部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由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光伏制造企业规范申请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而工信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组织对省级主管单位报送的名单进行复核、抽检和公告,并及时公布规范公告名单。本办法适用的对象是我国境内所有类型的光伏制造企业,包括多晶硅、硅棒、硅锭、电池及组件企业。《暂行办法》对申请企业所需具备的条件、申请所需的资料都做了细致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规范企业的申报采用动态管理,企业随时申请,主管部门随时受理,并在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认定,并将名单及时公布。《暂时办法》写明今年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的11月15日。虽然《规范条件》并不是一个强制性的政策,但是《规范条件》中明确指出,未获得规范企业认定的光伏制造企业,将不得享受融资、出口退税等针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另外,通过认定的规范光伏企业,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抽查中不符合《规范条件》规定项目,会要求企业整改,直至达到要求,严重的要求其重新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