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向书,200MW光伏电站项目一期选址在丁湖镇樊集村唐坨河周边,建设50MW光伏电站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项目计划征用升压站、中控楼等建设用地80亩,太阳能板摆放占地采取租赁的方式。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光伏电站项目列入国家、省、市核准计划,及电力公司光伏电站上网接入规划。乙方依法自主经营,且在甲方区域内注册法人公司,按章纳税,且环保达到当地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阳光电源称,在宿州市泗县开发建设光伏电站,为公司开发下一代光伏逆变器产品、深度开展光伏并网技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技术积累,同时也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此次签署的项目建设意向书仅停留在战略合作层面,在公司未签订正式协议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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