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周在接近周末的时候,中国光伏界相继了两条重大新闻:先是工信部发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信规范”),接着就是发改委正式颁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通知”)。综合两项规定来看,我们可以认为国家对于光伏业的态度可以用“抓大放小”来概括。
1、 抓住大方向,放弃小困难。中国要从光伏的制造大国迈向应用大国是大方向,而一味依赖向欧美出口又遭遇欧美“双反”是眼前的小困难。此次发改通知中公布出来的电价和补贴年限均高于行业先前预期,这对于整个行业无疑是重大利好。
2、 抓住大企业,放弃小作坊。工信规范里关于“具有光伏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的描述,对于那些实力强、决心大的优质企业无疑是保护和促进,而对于产能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小作坊,无疑将促使他们关停并转。而这样的关停并转对于整个光伏行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是有好处的。
同时,3%、1000万元、20%等具体数字,是否符合大多数企业的实际情况,这是需要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