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决定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涉案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不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欧盟给记者发来的材料表明,这一公告已经暗含在接下来的两个月接受中方斡旋的意思。材料还称,价格承诺从一开始便是欧盟方面选择的方式之一。
“如果没有李克强总理与巴罗佐的那段谈话,我想不可能有这两个月的谈判缓冲时间,也不可能最终达到一个中国企业可以承受的结果。”曾少军说,“具体实施谈判的人员,限于视野所限,不可能全面地了解国家间综合的博弈,如果站在总理的高度,以外交手段去为产业争取利益,就能最大化地解决问题。”
2011年中国出口海外的光伏产品价值358亿美元,其中欧盟占据60%,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欧洲对我国光伏的双反案件,被认为是中欧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摩擦、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影响到中国上千家企业生存和40多万人就业。
对内调整经济结构
在对外谈判有所进展时,对内改革也在大刀阔斧地展开。因为对于光伏企业来说,除保住占据大份额光伏产品出口的欧盟市场外,还急切地需要打开国内市场。
6月1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定调国内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部署支持光伏产业走出困境的六条措施,从补贴模式、产业布局、电量收购等方面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业界普遍认为,“国六条”对症了制约中国光伏发展的核心“顽疾”。
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在“国六条”的基础上更加细化,将2015年国内光伏发电装机目标在2000万千瓦基础上再上调75%,提出今后3年将新增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并首次明确电价和补贴机制以及光伏准入门槛。
“按此推算,‘十二五’期间光伏发电量将是此前《光伏十二五产业规划》中目标发电量的2~3倍。”曾少军说。
过去几年中国光伏企业接连遭遇欧美双反调查时,曾有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大部分光伏企业如果想要在国内销售,都会面临“关系”瓶颈,即如果没有一定的国企背景,进入国内市场困难重重,这种困难甚至比在美欧遭遇到的阻力更大。
曾少军也佐证了这种观点,他举例说,自己所在的全国工商联的会员大部分以私营企业为主,在新能源风风火火开展时,大部分国企已经跑马圈地,占好了地盘。在他过去的经历中,凡是竞标成功的案例,都是因为和几个央企联合竞标。
对此,《意见》称,将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制定完善并严格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光伏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光伏电站设备采购、设计监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禁止地方保护。
“李克强总理此举,也是想为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找到一个突破口。新能源被认为是转变过去依靠污染环境的重化工推动经济的最好替代产业;而在新能源领域,仅有太阳能光伏能够占据很大比例的出口与投资,而且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曾少军说,“这一系列举动,不仅稳定了新能源产业的国际市场,也为国内市场的有序开启找到了市场与空间。”
曾少军算了一笔账,根据《十二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由于在日本核泄漏事件之后,核电产能被严格限制,水电站与风能在中国也受到资源限制,现有太阳能光伏产品产能远远不够填补上述两个规划提出的任务。“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形成的光伏行业规模,一旦全行业受挫,恢复士气就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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