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暗访和突击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电力企业对国务院部署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能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成立了大检查组织机构,制定了本企业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计划,将大检查工作与当前防洪度汛和迎峰度夏工作相结合,使大检查工作有内容、重实效。
通过这次暗访和突击性检查,也反映出开展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较晚。对国务院安委办、国家能源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传达贯彻不及时,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个别单位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但未能及时印发,现阶段只是口头要求,不能有效指导工作实施。
二是部分电力企业安全大检查宣传发动工作针对性不强。对安全大检查宣传发动工作开展的不均衡,重部署,轻落实,还没有切实落实到班组层面,学习、开展安全大检查相关内容不深入,员工自主自觉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未能紧密结合国务院关于大检查工作的要求,只是每年例行性的工作内容,未能体现全面性和针对性。
三是部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待加强。一些设备陈旧、老化严重;施工现场部分人员未带安全帽,临时施工电源箱管理不善,个别施工残留的孔洞未封堵,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临时悬挂的安全标牌品种不齐、数量不够;部分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与相关部门间的联动响应程序不够明确;防汛措施不落实,存在汛期屋面漏雨、地面塌陷等问题;重点部位安全措施不到位,油库区未定时开展生产设备巡视,氨区无安全警示、设备标识,燃油泵房门口无静电释放装置,油泵下部有积油等。
四是部分电力企业外包工程管理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对外包工程的资质审查、培训考试不细致,没有对承包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等进行严格审查,对外包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没有进行分类控制。
针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督查组及时向各受检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针对重大隐患下发书面整改通知。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将按照安全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在7-9月份,针对不同阶段电力生产工作重点,派出四个督查组,分三个时段,继续采用事先不打招呼,直接赴现场突击性检查的方式开展联合督查。联合督查将突出对电力迎峰度夏和防洪防汛关键地区,电力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电力建设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水电站建设工程以及安全等级被评为病坝的水电大坝的安全情况检查,督促企业整改措施落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电力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力行业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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