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合作的项目:甲、乙双方拟在宁波、湖北及江西三地合作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100 兆瓦光伏电站。合作的方式: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甲方拟占项目公司80%股份,乙方拟占项目公司20%股份。合作项目的建设运营方式:甲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由招标文件、总包合同约定。项目建设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由乙方生产的电池组件,电池组件须全面响应和满足甲方组件招标的相关要求。除组件外的其他工程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项目正式转商业运营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乙方可以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份转让给甲方,有关股份转让的价格等相关事项另行协议约定。
同时,近日,东方日升控股子公司日升(郧县)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甲方)就在湖北郧县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湖北郧县40 兆瓦高效农业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部分签订了《湖北郧县40 兆瓦高效农业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合作建设框架协议》。
公司为获得订单,大量采用合作建设电站向下游延伸,不过这也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占用,好在公司在太阳能公司中资金比较雄厚,这正是公司的竞争优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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