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人用户,还需要发改委批吗?”
“是的,这是必须的!”
“发改委的为民服务窗口在哪?”国先生问。这下工作人员愣住了。此时,邻桌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办理个人业务不应该报发改委吧!”说着,他拿起电话进一步核实。“居民个人办理不用到发改委!”放下电话,他肯定地说。“我们是第一次碰到这项业务。”工作人员递上了《并网申请表》。
《并网申请表》上除了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建设规模等基本情况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发电量意向消纳方式”,上面有三种选择:1,全部自用;2,全部上网;3,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你准备选择哪一种?”工作人员问。
“哪种合算选哪种。”国先生说。“目前收购绿电的电价都还没出来,但肯定会高于用电价格。用户选择不同消纳方式,对施工有不同的要求。不过,你只要报上来,一切费用都由我们承担,技术上的问题也由我们来解决。”工作人员解答。
据了解,江苏省已出台绿电国家收购价格:第一年每度1.3元,第二年每度1.25元,第三年以后每度为1.2元。如果按国家收购每一度绿电价最低1.2元和上海居民阶梯使用电价第三档0.97元比较,将太阳能绿电卖给国家,每度可盈利至少0.23元。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为鼓励扶植发展太阳能绿色能源,收购绿电价格也都高于居民用电价格。
从节约成本,享受国家及上海可能进一步出台的电价优惠政策考虑,国先生在第2项“全部上网”一栏打勾。
“你现在材料不齐。下次来,除了带身份证、房产证,还必须带一个物业盖章的证明。”工作人员叮嘱道。
可是,《并网申请表》“业主提供资料清单”一栏并没有“带物业证明”条款。
这些天,国先生三次到物业开证明都被拒绝了。理由是业委会规定“屋顶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国先生解释他要装的不是热水器,而是光伏太阳能装置。“热水器都不行,发电更不行了!”物业张经理说。
为安装事宜,国先生还在奔波……
据悉,这是国家电网11月1日实施《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以来,上海几家供电公司营业部遇到的第一例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并网项目”的家庭用户。此外,笔者还了解到,浦东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利用楼顶500平方米空间,建设4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上海电力学院提出申请20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这两个项目,浦东电力公司都已受理。
下一页>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