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隆精细)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申报稿)。本周五,科隆精细即将上会。记者通过对招股书的梳理,发现科隆精细存在研发费用前后矛盾、光伏宣传有悖行业现状等问题。
研发费用前后不一
科隆精细拟闯关创业板。其主要从事以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料的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以聚醚单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系列为主,晶硅切割液及其它各类环氧乙烷衍生品为辅,广泛应用于混凝土制造、光伏行业等多个领域。
招股书显示,科隆精细2010年6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企业研发费用投入不得低于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3%。招股书第160页显示,公司2009-2011年研发费用(包括直接投入、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及其他)为1595.85万元、3548.15万元和6028.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34%、5.00%和5.30%。招股书第287页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和其他支出金额与160页数据一致,但研发费用中直接投入金额却与之前并不一致,直接投入金额分别为338.83万元、1318.36万元和1546.03万元,研发费用总额分别为456.76万元、1481.20万元和1986.64万元,如果按这个研发费用计算,比重明显不足3%。
大同证券IPO投资顾问刘云峰表示,相比于伪高新可能面临补缴税款的风险,账务报表的真实性存疑显然影响更大,这也是证监会监管的重点。此外,还有一种可能是笔误,如果是个别数据有出入,出现笔误还有情可原,如此重要数据成组出现笔误的概率应该是非常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