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赞助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举办,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捐赠价值1500万元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活动承办方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在没有收到捐赠品的情况下,在今年4月15日开出了收据。随后,尚德公司从中华慈善总会获取了对应的免税发票。因捐赠品迟迟未按期交予版权协会教委会,近日,中华慈善总会要求尚德公司退还免税发票。(《京华时报》8月4日报道)
在这起“捐赠门”事件中,因为受赠方与捐赠方互掐,相互指责对方,让普通公众变得一头雾水。但我们不妨抛开尚德公司与中国版权协会两者的对掐,分析和探讨一下免税发票事件,更显得有意义。
因为,在这起公共事件中,由于中华慈善总会凭着一份捐赠书和一张收据,就给企业轻松地开具免税发票,导致了尚德公司“假捐款、真骗税”,从而引起舆论的热议。
实际上,倘若中华慈善总会严格按照现行法律和严格程序,绝对不会出现类似闹剧。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合理的捐赠范围内,都可能凭公益抵税发票据实扣除。
而公益抵税发票的开具,目前合法的机构仅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如红十字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政府则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六条规定,开具公益抵税发票的整个程序应当为,先是尚德电力公司向中华慈善总会捐赠物品,然后,中华慈善总会要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所捐赠的物品按照市场当前行情进行物价评估,而不是企业宣布捐多少,就开多少发票,最后,根据价格总额,向捐赠单位发放等同数额的抵税发票。
现在的问题是,两个没有捐赠之实的单位,通过私下协议,开出了一张空头收据,没有经任何程序,就获得了这种方式套取的免税发票。我觉得,在这起公共事件中,中华慈善总会不仅存在着严重的监管漏洞,而且没有起到核实责任,所以,才上演了尚德公司“假捐款真骗税”闹剧。(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