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目标,充分发挥青海省发展太阳能产业的优势,严金海、王玉虎代表建议国家发改委批复在青海省建设“国家级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
太阳能作为一种洁净的可再生能源,是传统化石能源的最为重要的替代能源之一。太阳能光伏发电具有降低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保障能源安全等优势,充分利用太阳能对节省能源,保护环境等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专家预测,我国2050年发电总装机容量为24亿千瓦,其中煤电约占40%,水电—15%,核电—11%,气电—4%,则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将提供近30%(约7亿千瓦)的总装机容量。虽然,非水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的研发与应用近年来取得了可喜进展和日益增强的关注,但离2050年大规模发展的需求相距甚远,为使它们达到年供应亿吨标煤能量,装机达到亿千瓦以上的大规模快速发展,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其中在荒漠地区建设国家级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途径之一。
青海拥有得天独厚的太阳能资源,荒漠土地面积辽阔、电网建设比较完善,发展太阳光伏发电的条件优越。具备建设国家级太阳能发电试验示范基地的基础条件,一方面能够集合资源、技术和资金,提升我国太阳能利用的技术水平,为我国太阳能发电规模化起到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推动青海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和环境。
为此,严金海、王玉虎代表建议,中央财政对基地的基础设施给予财政支持;按建设国家级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的规模,国家给予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相应的太阳能电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权;制定适宜基地发展的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建立完善的市场保障制度;制定太阳能发电税收优惠条例,引导能源消费市场调整能源使用结构;对基地科研基础设施、科研条件和重点科研项目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