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中国国际城市建筑可再生能源运用研讨会”在深圳召开。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在会上透露,深圳2006年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首推十二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为推进城市建筑可再能源规模化应用奠定了法律基矗但是,深圳的发展仍面临能源短缺、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吕锐锋表示,今后深圳要加快推进城市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环境与能源已经成为全世界面临的首要问题,由国际建筑师协会和中国建筑学会主办,美国能源基金组织协办,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承办的“中国国际城市建筑可再生能源运用研讨会”,邀请了来自国内外建筑设计领域和节能产品生产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建筑可再生能源运用的形势、目标、发展方向。
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在研讨会开幕式上表示,深圳市没有一次性能源,煤、油、气全靠外运,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深圳能源需求大幅增长。深圳的发展面临能源短缺、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另一方面,深圳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年太阳辐射5225兆焦/平方米,约合1451千瓦时/平方米,从理论上讲,全市陆地表面每年接受太阳能辐射量10万亿兆焦,约合3万亿千瓦时,足以满足深圳实现可持续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是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
吕锐锋认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调整建筑物用能结构,减少建筑对常规能源的消耗,是深圳缓解能源紧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据了解,近年来深圳一直致力于探索可再生能源在城市中的应用,建设了国内首套光伏幕墙发电系统(方大大厦),国内首座兆瓦级电站(园博园),国内首套墙面太阳能热水系统(梅山苑),在政府安置房、廉租房的建设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超过100万平方米,目前全市共有32个项目列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计划,涉及建筑面积430万平方米,投资额130亿元,其中有11个为国家级示范项目。
吕锐锋透露,今后深圳要加快推进城市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经济激励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财税和激励政策,扶持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场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