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1.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空间结构,引导产业布局,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推动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开展白山市、通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推动通化东昌区、集安市升级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力争将镇赉、柳河、桦甸、蛟河等县(市)调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探索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提出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强化产业发展指导和约束。全面推动市县规划改革创新,合理划分确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规模和比例结构,探索开展“多规合一”,为一张蓝图绘到底奠定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做好“东、中、西”区域战略三篇文章。建设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推进内联外通、生态恢复保育、绿色产业、沿边开放、大旅游等五项先导工程;建设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推动工业向高端智能绿色转型、农业向规模优质高效转型、服务业向现代集聚协同转型、城市向绿色智慧人文转型,构建创新创业、产业发展、城镇化、开放合作等区域高地,引领带动东西部协同发展;建设西部生态经济区,实施河湖连通、绿化造林、水土保持、沙地碱地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提升生态调节功能,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再现草原秀美风光。
2.全面推进绿色城镇化。认真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实施“强化中部、构筑支点、区域联动”的空间策略,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严格“三区四线”管理,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现象。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能源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运营管理等模式。加快推进白城市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争取将省内其他城市列入国家试点政策支持范围,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净化生态功能。统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率。开展敦化市、临江市、通化县、东丰县、镇赉县等生态城镇化试点建设,推进辽源市、四平市、榆树市等13个国家智慧城市建设,抓好长春市、吉林市、延吉市、二道白河镇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强化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的监管,提升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
3.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按照“六通、六改、六建、三化”标准要求,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危险桥建设。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80%。加快农村公路屯屯通、农村庭院整治、农村绿化美化、农村学校改造、农村村级“一站式”服务群众平台、农村休闲广场、健身器材等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村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改造方案,五年改造农村厕所200万座。加快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到2020年创建300个美丽乡村,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100万户。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逐年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全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积极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和农膜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和谐的农村美丽家园。
4.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健全国土空间用途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科学规划生态空间,合理划定禁止开发区、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生态保护红线,确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生态红线面积。到2020年,新建国家级保护区5个、省级保护区10个,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4.5%。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重点建设东北虎(豹)、长白山棕熊、长白山原麝、长白山红豆杉等10个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育保护地,扩大野生濒危动植物种群,到2020年濒危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5%。加强培育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五期等重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建设。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成林地清收面积55万公顷、森林抚育70万公顷。保护和治理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利用松花江、嫩江、洮儿河、霍林河的洪水资源及灌溉回归水量对规划区内的203个湿地、湖、泡、水库进行连通,恢复改善湖泡湿地总面积达到4939平方公里;实施草原恢复工程,落实草原奖补面积,严格落实禁牧制度,推进退耕还草还湿和荒漠化治理。到2020年治理“三化”草原面积0.5万公顷。加快建立生态地理信息和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实现全天候动态监控。积极探索建立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三江”源头生态补偿机制,提升长白山生态功能。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市、县等区域板块为重点,从建设美丽街道社区、美丽乡村抓起,加快人居生态、田园生态、采业生态、产业园生态、连廊生态建设,培育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到2020年,创建生态示范市(州)2个、生态示范县(市、区)10个、生态示范乡(镇)和村200个。
(二)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努力提升发展质量
1.积极推动科技创新。结合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市场对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决定性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或产业建立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构建上下游企业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的协同创新链条。整合科技资源,鼓励和支持节能减排、新能源与绿色能源、绿色建筑与建材、资源综合利用、减灾防灾与适应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治理与防控、环保产品与装备、清洁生产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特色产业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成果转化载体、平台建设,推进成熟适用技术的转化和示范。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支持科技成果中间试验和应用技术开发;加快中试中心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熟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舟桥”机制,推动实施产学研技术开发,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强化创新成果和产业对接,推进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加快调整产业、能源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按照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逐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水平。实施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振兴工程和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建筑、旅游四大优势产业发展工程。积极发展生物质产业,实施秸秆制糖、聚乳酸、纤维素乙醇等十大工程。大力发展聚乳酸产业,加快推进长春大成L-乳酸,中粮集团、长春宸泰聚乳酸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长春经开、松原经开等生物质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非粮生物质产业发展,推进秸秆制糖、生物柴油、秸秆造纸、颗粒燃料/电/热分布式生物质多联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行动计划,滚动实施20项创新发展工程及小卫星、无人机等100项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服务业提升工程,打好服务业攻坚战,打造现代物流、金融等十大业态,推进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吉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建成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实施“气化吉林”工程,推进梅河-桦甸、吉林-延吉、长岭-长春等省内支线管道及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吉林段干线)建设,到2020年,实现县级及县级以上城市天然气输气管网全覆盖,重点城镇管道覆盖率达到80%,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
3.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围绕“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三大领域,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实施一批节能潜力大、市场应用广的节能锅炉窑炉、电机、变压器等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实施50个重大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积极推广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发展环境咨询、工程设计、第三方治理等新兴环境服务业。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推广使用1.6升及以下小排量汽车、高效稀土永磁电机等节能产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为主要方向,推动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工作,扩大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应用范围。加快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推广,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源、沼气、地热、浅层地温能等应用。大力发展观光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培育,推进珍贵木材、苗木花卉、森林食品和药材等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到2020年全省林业经济总产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