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抓紧组织申报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3〕1350号)要求,经各市组织申报、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对用地条件审核,现对具备电网和用地条件的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公示,共302个、143.082万千瓦,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按照电网公司反馈意见,部分项目(详见备注)需在公示期结束前补充承诺函承诺安装电网远程调控装置、按要求配置储能、参与调峰,否则不予下达。请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出具承诺函,对公示名单中确定不能实施的项目,提出处置意见,一并报送我委。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到,当前阶段,适应煤电功能加快转型需要,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同时指出,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由电网企业按月发布、滚动清算。
11月6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能源生产储备能力。开展重点煤矿安全改造和智能化建设,确保煤炭产能稳定在180万吨/年以上。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地热供暖布局力度,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90万千瓦以上。加快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力争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0万千瓦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优化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
11月8日,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平湖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直流侧电压大于120V的光伏项目建设使用的逆变器须具备防直流拉狐保护及防孤岛保护功能,需符合《光伏发电系统直流电弧保护技术要求》 (GB/T39750-2021),且具备组件级快速关断及管理能力,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鼓励商业建筑屋顶空间、新建建筑一体化光伏屋顶或光伏幕墙采用微型逆变器、组件优化器等装置。光伏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备案容量施工,严禁私自增。
11月7日,内蒙古印发《光伏治沙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助力打好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根据文件,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光伏治沙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已建成库布其、乌兰布和沙漠及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新能源规模约520万千瓦,全区累计完成光伏治沙面积约18万亩。
11月2日,浙江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传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建设新型储能降低用电成本。推动工商业储能系统建设,用足用好国家政策,鼓励企业、第三方等投资储能项目。加快“光伏+储能+虚拟电厂”新型能源系统建设,推动经编、印染等传统产业高耗能企业建设储能设施,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支持政府、协会、企业三方联动,组织中小微用电企业与售电公司开展集中购售电交易,提高中小微企业议价能力。本政策自11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公示显示,根据《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经各市初选上报,山西省能源局组织了2023年竞争性配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评审,优选出保障性并网项目146个、规模1507万千瓦,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至11月10日。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强调,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试点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通知,填报范围包括,安徽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光伏(包括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和新型储能企业(包括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电池等)、上游直接配套企业(包括光伏玻璃、封装胶膜、密封胶、金刚线、高纯石英制品、导电浆料靶材、支架、光伏设备等)及后端专项服务企业(包括项目开发设计、电站工程建设、系统集成服务等)。
11月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85号提案的答复,加快光伏项目建设。落实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继续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实施“光伏+工业”行动,充分挖掘现有工业厂房屋顶资源,全力推动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安装光伏比例达到50%以上。实施“光伏+基础设施”、“光伏+公共建筑”行动,有序推进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实施“光伏+农业”行动;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光伏全容量保障性并网。2023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左右,光伏装机累计达到2840万千瓦以上。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2023-2027年)》(苏发改能源发〔2023〕1064号)。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对河南省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开展规范。
11月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在确保有利于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2023年底,全国大部分省份/地区具备电力现货试运行条件,“新能源+储能”进入现货市场。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中提出:适时推进省内未按规定配置储能的风电、光伏等不具备调节性能电源购买煤电机组容量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