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营收突破400亿元,力争达到500亿元。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由集聚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产业集群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建成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上有突破。先进光伏方面,构建技术先进、优势突出、配套完善的先进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加快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新型储能方面,加快形成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主导,钠离子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氢储能等多元储能技术协同推进的产业布局。
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新能源发电企业政府授权合约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指出,考虑我省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较高,市场化用户 2024 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 70%,通过后续月度、旬、日合同签订,保障全年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 90%。发电侧市场主体的年度中长期签约合同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发电量的 70%,全部中长期合同净签约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发电量的 90%。
近日,芜湖发布《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建设、接网和消纳,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继续支持储能项目建设,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的储能项目,按放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单个项目年度补贴最高100万元。
1月12日,山东能源局发布文件《关于调整2021年和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将未按时并网项目及容量579.582万千瓦调整出2021年和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
近日,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6年,绿色建材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2024-2026年年均增长10%以上。
《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3年12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8日,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婺城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显示,通过大力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达200兆瓦。
1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支撑性煤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所有为煤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市,均按实际下达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规模的30%给予奖励。奖励规模由各市自行确定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并按当年竞争性配置配建储能比例平均值落实储能容量,报省能源局确认后实施。
1月8日,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政府印发《江永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量逐步降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进一步提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1月8日,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印发《厂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加快推进旺苍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左右着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到2025年,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且具备条件的县 (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争取达到8%。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通知及政策解读。《案由规定》表示,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权责清单为依据,并参照《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体例结构,按照行业管理、电力监管、电力安全监督管理顺序进行逐项表述。重点修订完善了三个方面内容。
1月9日,为了更好发挥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引领带动作用,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重点提及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