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安排供货设备排产计划、及时提供图纸资料、配合第三方监造人员开展厂检、来料检验、抽样及测试等;供货设备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培训、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本次招标的供货设备范围是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b) 具有较完整的晶硅电池片和组件生产线,晶硅组件年产能1000MWp及以上;
c) 投标方提供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应通过依据
合理安排供货设备排产计划、及时提供图纸资料、配合第三方监造人员开展厂检、来料检验、抽样及测试等;供货设备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培训、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本次招标的供货设备范围是 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001. 基本资格:
a)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