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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产业发展这五大问题尤需关注 必须搞清楚!(附建议)

发表于:2018-10-10 14:10:14     作者:卢延国 来源:中国能源报

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继联合印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先进储能技术创新”作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能源技术革命创新的重点任务之一、提出推动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协同发展,实现集中式(主要是发电侧)储能系统与新能源、电网的协调优化运行,实现分散式(主要是用户侧)储能设备的混合配置、高效管理、友好并网。

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提出把“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作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的技术支撑、产业保障,强力提振市场信心。

去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8个“首批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中,有25个项目增加了电储能或储能单元,这也预示储能将成为能源互联网新型能源利用模式的关键支撑技术,凸显了储能的市场主体地位及其在能源结构转型中的重要性。政策明确的导向性、便捷的可操作性,促进了储能的市场化发展不断加快。

继去年9月广东省出台蓄冷电价,明确适用范围、峰平谷电价方式后,今年初,南方能源监管局发布《南方区域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管理,储能电站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按其提供充电调峰服务统计,对充电电量进行标准为0.05万元/兆瓦时的补偿,为储能产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在业内引起良好反响。

目前,东北、福建、甘肃、新疆、山西、南方区域等省和地区都出台辅助服务市场相关文件,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参与调峰调频辅助服务。

储能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思路对策

作为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关键支撑技术,储能的发展已受到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大型能源企业、电网公司、系统集成商、检测认证机构等业界力量的重视,但作为新兴技术,储能在商业化道路上,仍面临一系列的挑战。

现阶段储能技术在新能源发电并网与电网侧应用的系统集成技术有待优化、项目投资汇报周期长、商业模式不清晰、标准体系不健全;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和用户侧的应用虽具备初步盈利可能性,但市场空间狭小,市场机制没有形成,储能的应用价值难以得到合理补偿。

对照五部委下发的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储能在新一轮能源革命、转型发展中的使命责任,储能,还有很长很远的路要走。

从各地储能发展情况来看,下述问题尤需关注。

一是在发电侧尚不具备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身份

国内目前的主要运营方式是与发电机组联合,即将储能设施安装在发电厂内,从系统来看是作为发电企业的一部分,利用快速充放电特性优化发电机组的AGC性能,获得系统辅助服务补偿,或者是存储、释放新能源弃风弃光电量,增加新能源上网电量获益,相比国外发电侧储能设施主要以独立身份参与市场的情况,这些模式都不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运营的,限制了储能技术的运行灵活性、不利于从全系统角度优化配置和调用储能。

建议 从政策上尽快给储能明确身份,颁发证照,明确独立储能设施并网、接入、归调的方式,允许其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开展运营,以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部分储能试点模式不能盈利

以山西为例。在辅助服务补偿力度较小、用电侧参与辅助服务机制未完善及峰谷电价较小的背景下,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模式中,目前仅联合发电侧模式具备盈利条件,储能联合用电侧无法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且山西峰谷电价较小尚无法盈利,独立储能由于投资较大,单纯市场价格无法满足盈利需求。

建议 为改变这一现状,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一些鼓励性政策,支持储能试点工作开展。 同时,积极研究如何扩大辅助服务资金来源以及建立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让市场能够接受更多像储能这样的辅助服务供应主体。

三是有利于储能发挥技术优势的电力市场机制尚未形成

长远来看,开放、规范、完善的电力市场是储能技术真正发挥优势的舞台。现在储能企业运营艰难,主要是因为储能的多元价值没有在价格当中完全体现。目前国内市场尚在建设、推进过程中,交易品种有限、规则有待完善,不利于充分体现储能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价值。储能除了削峰填谷的贡献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提高电能质量的贡献,对于可再生能源企业、电网、电力用户均有益处,但目前没有人为此支付成本。

建议 国家层面应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市场建设进度,通过市场机制体现电能量和各类辅助服务的合理价值,给储能技术提供发挥优势的平台。

四是储能设备并网运行相关标准和安全规范不健全

目前国内尚无储能设施涉网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个别地区亦发生过电池组起火的事故,给行业安全发展敲响了警钟。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积极开展储能创新应用政策试点,破除设备接入、主体身份、数据交互、交易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壁垒,研究制定适应储能新模式发展特点的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储能安全与环保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建议 鼓励储能系统开发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结构设计,协商开放储能控制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尽快完善出台储能设备并网运行相关标准和安全规范,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五是电化学储能产业市场规模弱小,与新时期国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目前,我国电化学储能尚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在现有的市场化的电力定价方式及交易体系下,其价值难以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收益,成为制约我国储能产业特别是电化学储能发展的最主要的原因。应在更多可再生发电项目中规划配置电化学储能系统,提高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

建议 在建设风能和太阳能电站时,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设备,从而改善风光电站的并网质量,促进清洁能源的消纳,并在加装储能系统的风能、太阳能电站项目上,给予投资方面的政策支持。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

建立适宜电化学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和电价机制,在调频、调峰、后备电源、黑启动、需求侧响应等多种辅助服务方面,充分体现储能的市场价值。

结 语

储能是我国推进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技术层面总体上已经初步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带动从材料制备到系统集成全产业链发展,成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当下,业界已普遍认为即将迎来储能产业发展的风口。只要把握机遇,利用好体量优势,储能未来可期。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主任陈海生指出:目前,大规模新型储能的成本正在快速降低,总体的价值已经跟传统的抽水蓄能可比,行业到了爆发的临界点,去年储能行业“春风乍起”,今年储能的“春天正在到来”。储能,正处在这个“春天的风口”,不疾不徐,没有一日千里的浮躁,独居星辰大海的未来!

(作者系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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