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全球范围内,能源行业都在大力推进能源革命,持续推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大力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已经成为国家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光伏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也是普遍公认的,最具潜力的可再生清洁能源之一。发展好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已经是业界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一石激起千层浪。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的出台是光伏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对实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7年底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组织有关方面就优化光伏产业规模管理、电价机制以及市场化体制机制等发展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着手政策制定、文件起草工作。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今年2月)、新闻发布会(今年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2018年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通知》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了优化,采取了分类调控方式: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的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明确“十三五”光伏发展目标和后几年发展规模,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为先进技术、先进企业留下发展空间。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针对业内关心的一些热点与疑问也一一作了解答:
一是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控制在1000万千瓦左右,地方政府依法给予补贴的项目不受限;
二是关于户用分布式光伏政策问题。对今年5月31日(含)前已开工未并网的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国家能源局正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研究,尽快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明确;
三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光伏扶贫项目不受《通知》限制;
四是落实消纳条件,且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受限;
五是下半年适时启动第四批“领跑者”计划。
黄河水电格尔木光伏电站
发展“很好很强大”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产业界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光伏产业不同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特点,所进行的科学施策。
2000年以前,我国光伏产业尚未形成完整产业链,国内光伏应用很长时间内仅限于航标灯、路灯等小功率电源系统。进入新世纪,通过引进、消化、吸引光伏制造技术,逐步建立我国光伏制造产业链,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生产规模迅速成长,并逐步位居全球前列。但多晶硅原料仍主要来自于国外,组件产品主要用于出口,长期处于“原料、市场两头在外”的情况。除此之外,国内光伏发展还受限于成本较高,2008年底全国光伏并网规模仅14万千瓦。为进一步培育光伏产业,支持和促进全国能源结构转型,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光伏产业规模化发展。2006年,国家出台《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起我国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并开展了两轮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工作;2011年,出台光伏电站固定上网电价,并结合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情况适时调整标杆电价;到2012年底,我国光伏并网装机规模扩大到600万千瓦;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府相关部门随后出台近百项支持性政策,旨在通过启动国内市场推动光伏行业规模化发展,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截至2015年,我国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4300万千瓦,位居全球首位。
进入“十三五”发展阶段,光伏行业在做大的基础上,推进产业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早日实现不需要补贴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将是光伏行业新的历史使命和努力方向。2015年,国家启动光伏“领跑者”计划,对光伏先进技术给予市场支持,通过示范引领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并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促进行业竞争,推动成本下降。随着2016年首个光伏领跑基地并网运行,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领跑基地相继启动,推动了光伏先进技术迅猛发展,PERC、N型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快速产业化,普通结构单、多晶电池以及高效电池光电转换效率有较大提升,我国光伏产业技术水平已位居世界前列。另外,我国光伏发电成本也显著下降,光伏发电系统价格、组件价格与2007年相比均下降了90%;与此同时,市场化竞争也推动了光伏电价不断下降,2018年第三批光伏领跑基地项目企业竞争优选上网电价最低已至0.31元/千瓦时,距离平价上网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