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申报主体无不诚信行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高价转卖(0.3元/瓦以上)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14 同一项目、同一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只能服务一个申报主体。对于出现同一勘察设计单位服务(包括申报材料技术内容等实质反映)多于一个申报主体的,涉及的所有申报主体申报均无效;
15 申报主体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16 申报主体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阶段向铜川市基地办支付申报阶段的保证金1000万元,建设期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和质量保证金3000万元。申报保证金由银行出具保函书面担保,上交基地办,在与铜川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入选主体和未入选主体退还保函原件,已经公示后主动退出的企业,申报阶段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金由基地办收取,存入专户,项目开工后返还1000万元,经评估确认自主研发技术配套产线开工后返还1000万元,产线基本建成并达到批量生产后返还1000万元,剩余3000万元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电站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经评估确认所采用的光伏组件衰减率合格和产线稳定高良率量产后一次性退还;
17 申报主体承诺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18 申报主体应承诺按照国家对技术领跑基地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19 申报主体应承诺配合铜川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20 企业报名和申领优选文件时间: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1 企业报名和申领优选文件地点:北京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3楼会议室。
22 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
23 申报企业资料文件递交具体信息:将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5:00前告知所有资料申领人资料递交具体信息(通过申领优选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与手机),并通过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网站进行公告。
四、注意事项
24 竞争优选文件申领要求:申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资料申领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转账附言中标出申领项目编号,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项目,一经申领概不退还)。
25 优选服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开户行:工商银行六铺炕支行
账 号:0200022309014417803
五、其它
26 竞争优选代理单位联系人:吕嵩。
27 联系电话:010-51973144。
28 联系邮箱:PV_base_Creei_TC@126.com。
备注:1、本表提交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可编辑电子表。
2、如购买基地内多个项目优选文件,在对应项目下分别填写数字“1”。
3、如需开具发票(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填写开票信息。递交申报资料时现场领取发票。
附件:申报企业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