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销售电量
销售电量或者售电量有专门的定义,国家能源局的书面定义是“电力企业出售给用户或者其他电力企业的可供消费或生产投入的电量”。
(五)税收和征收手续费
增值税部分由财政部统筹,从账面上看就是不存在附加费缴纳增值税后的扣除问题。电网代征手续费2‰,收支两条线。也就是说,不需要考虑征收金额扣除增值税以及附加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同时代收手续费也不影响。
(六)2016年全国售电量
2017年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2016年,全社会用电量591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第二产业用电量421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第三产业用电量79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
也就是说,第一产业和居民生活总用电量是9129千瓦时。
由于自备电厂和厂用电以及线路损耗的存在,使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电量计算起来就不是那么合理,我们看看全国的供电量和售电量数据。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数据,1-11月份全国总的供电量是46177亿千瓦时,总售电量是43280亿千瓦时,售电是供电的93.7%,损耗量大致在6.3%,这个数字和国家能源局的线损率一致,那么这个售电量看来可以作为电网企业销售给用户的电量,也就是开票的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