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公开后,立马引起了业内广泛关注,各位专家、大神也都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解读,在这里,笔者主要从电价下降对收益影响的角度进行分析。
下表为此次讨论稿中公布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本文按照一类电价区发电小时数1400h,二类电价区发电小时数1250h,三类电价区发电小时数1100h,计算电价逐年下降后对收益的影响。因项目个体具体条件不同,这里只讨论在基本模型前提下,电价下降则收益下降的幅度,此处测算代表项目收益的值为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基本模型设定如下:
总投资按照8600元/kW考虑;
资本金比例20%;
所得税25%,三免三减半;
增值税17%;
寿命期25年;
其他按照常规项目条件考虑。
测算的结果如下表:
注:收益下降幅度为根据各资源区2016~2020各年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与2015年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计算得出。
由上表可看出收益的下降幅度在8%~55%之间,由于一类资源区电价下调幅度较大,因此其收益下降幅度也较大,三类资源区下降幅度相对较小,但各资源区在电价下调后基本还能够达到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以上,项目仍具备投资价值。
但是影响项目收益的因素不仅是电价的下降,还有发电量及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