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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

来源:临潼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5-10-12 13:37:54

(二)并网接入申请。法人单位在项目备案后,向供电分公司申报并网接入申请(个人直接申报并网接入申请)。供电分公司收到项目业主(含法人单位业主和个人业主,下同)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待法人单位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函(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法人单位取得并网接入意见函后,即可开展后续工程设计和建设等工作(个人在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直接开展后续设计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供电分公司)

(三)项目验收及并网运营。项目业主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备并网条件后,向供电分公司提交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电网企业自受理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项目并网验收后,电网企业按季度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上报项目补贴资格申请。(责任单位:供电分公司)

(四)发电上网模式选择。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三种模式供用户自主选择,允许转换。电网企业对“全额上网”用户所发电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用户余量上网部分全额收购。(责任单位:供电分公司)

(五)计量统计和国家补贴资金发放。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和统计,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补贴资金。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预测,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先原则做好补贴资金使用预算和计划,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足额转付到位(省市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按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供电分公司)

六、扶持政策

(一)各级财税政策支持。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另外,市财政对我市行政区(县)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1元/瓦的标准,在项目并网验收运行后,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二)项目报批和并网运行服务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取得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意见函后(个人只需确认电网接入方案)即可开展后续工程设计和建设等工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区发改委和供电分公司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并网申请“绿色通道”,公布工作流程、申报材料、完成时限,提供一站式服务。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电网企业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当地税务部门处理好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和税款征收问题。(责任单位:各街办和各园区管委会、国税局、供电分公司)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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