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跃春介绍,基地设置的准入条件包括:投资商必须是单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参与,并申报一种项目类型;投资商的净资产必须大于100MWp容量光伏电站投入所需的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投资商的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5亿人民币等。此外,技术标准、质量验收和运行监控也明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据了解,示范基地项目将探索透明公开和创新化的基地建设与管理方式,通过以市场为基础的建设管理和信息化为支撑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统筹规划、业主招商、公用设施代建和项目管理四个统一的方式推动基地建设,为基地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建设效率、落实企业自主和实现全过程信息化有效监管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传统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基地
不仅仅对于光伏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该示范基地将发展光伏发电、新能源与治理采煤沉陷区相结合,对于探索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资源型城市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也有推动作用。
大同作为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由于长时期、大规模的煤炭开采,形成了面积巨大的采煤沉陷区,这些区域水土保持条件丧失,耕种条件破坏,大量土地闲置,农民增收、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尤为迫切。
大同市市长李俊明表示,大同市是传统的综合能源城市,过去被称为“煤都”。近两年新能源发展速度很快,2013年大同市举办了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还是首批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此次又率先启动光伏“领跑者计划”。“在大同采煤沉陷区建设光伏基地不但可支撑‘领跑者’计划实施、带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可促进地区能源结构改善、增加清洁能源输送与消纳比例,还可实现采煤沉陷区产业化综合治理、解决离地农民生活问题与生态环境治理难题,并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意义重大。”他说。
原标题:大同光伏基地示范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