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我市“无煤、少油、乏气、缺电”,能源瓶颈制约明显,能源发展面临的结构性、约束性、体制性矛盾突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大战略部署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5〕9号)要求,加快推动我市能源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以能源保障为基础、以优化结构为目标、以创新驱动为动力,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努力构建安全、清洁、高效、经济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为建设“圣地车都、神韵随州”提供能源保障和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以建成国家新能源产业示范城市为目标,努力成为湖北省新能源强市、能源经济大市,能源保障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实现“2个300”的突破,即:能源领域累计完成投资突破300亿元、新增发电装机突破300万千瓦,其中煤电装机132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地面光伏电站装机5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0万千瓦,生物质等其他新能源装机10万千瓦以上,实现我市能源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突破。
二、深化能源领域改革,优化能源发展环境
(一)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开放我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市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有序进入、公平竞争。加快完善区域能源市场,促进能源产品和要素在我市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二)推进能源领域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完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能效管理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灵活电价机制。在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等政策;推行完善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和分时电价制度,引导能源合理节约消费。开展能源建设与金融创新合作试点,拓展分布式能源项目融资新途径。(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民银行、市政府金融办、随州供电公司负责)
(三)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依据精简、高效的原则,按要求将能源项目审批权下放,对于市本级保留的跨县(市、区)能源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前置要件,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其他要件实行并联办理。推行能源项目行政审批网上受理、一站式办结的新模式。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管,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的要求,不断完善能源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三、加强能源产业发展,夯实能源保障体系
(一)科学发展清洁煤电。按照先进的节能环保标准,建设华能随州电厂2€?6万千瓦新建工程项目,发电机组供电煤耗低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水平;鼓励电厂余热利用,加快随州城区、高新区供热、供暖管网建设。科学规划并积极推进华能随州燃煤电厂产业园建设,在建好一期工程项目的基础上,谋划推进二期扩能项目,即续建2€?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和电厂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以产业园建设推动我市能源和建材节能产业的快速发展。(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二)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创建国家新能源产业示范城市为抓手,积极推进生物质能源综合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开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的开发利用。重点支持华能界山、华润花山、国电中华山等风电场项目建设,力争“十三五”期内完成风电项目装机100万千瓦以上;以随县万和镇、广水市十里办事处、曾都区万店镇、随州高新区淅河镇等10万千瓦级大型地面光伏项目为切入点,力争到2020年地面光伏电站装机达50万千瓦。推动浅层地温能在建筑制冷供暖方面的规模化应用。鼓励在开发区、大型工商企业、公共机构及公共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新农村建设、农村扶贫开发、现代设施农业相结合,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兴建大、中、小型沼气工程,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清洁用能比例。加快区域内小水电扩能改造建设步伐。完善绿色电力调度制度。(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随州供电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