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欧盟最终确定的反倾销税率过高,将对中国光伏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张虹说,欧盟的调查范围比美国更大,中国光伏企业的出口市场大部分在欧盟。
美国“双反”仅限制在厚度20μm以上的晶硅电池片,因此可以很容易的借由采购海外电池片进行应对。而欧盟“双反”包括组件、电池片、硅片以及可能的组件关键部件,因此只要是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几乎都被包含进去,除非海外建厂,否则必遭限制。
张虹说,“70%到80%的中国光伏产品都会运往欧洲。有美国商务部“双反”终裁在前,欧盟征收的税率应该不会低于30%,欧盟征税会向美国看齐。美国征税30%到250%,因企业而异,欧盟征税的结果高于30%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布鲁塞尔时间10月8日,欧盟公布反倾销立案的中国应诉企业名单。此次抽样调查企业总共134家,包括电池、硅片、组件等类型企业。其中英利、尚德、赛维、锦州阳光、晶澳和旺能光电6家为强制应诉企业。这134家企业约占欧盟进口中国光伏产品的80%。
萧函认为,“美国、欧盟与中国的贸易依存度、政治关系有很大不同,美国终裁不会对欧盟产生实质性示范影响。欧盟光伏产业与中国光伏产业之间联系密切,欧盟若贸然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较大幅度“双反”措施,恐将影响欧盟自身光伏产业发展。”
走出困境的选择
看似留有余地的判决,实际上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中国企业绕道国外的出口之路走起来并不顺利。
美国光伏终裁规定,对华光伏“双反”只针对中国为原产地的光伏产品。不少企业认为这是美国商务部在“双反”上留有的“余地”:中国企业或许可通过从第三方地区进口电池、在国内组装成光伏组件的方式,来规避美国“双反”。
英利已经在考察海外的市场。王志新并未向笔者透露具体考察的国家名字,但他表示,转道海外后,将增加大量的人力、运输成本,计算下来或许并不合算。
张虹说,从第三方地区进口电池,在国内组装是一个无奈之举,不是长期之策,但却是目前规避“双反”的最好方式。
笔者了解到,2012年以来,已经有多个国内的光伏企业去海外考察设厂的可能性,一些走得比较早的,如汉能集团,在德国、英国、意大利已设立生产厂。
林伯强指出,扩大内需,提高技术水平,发展分布式能源等才是应对双反的正确之举。
王志新对双反下的英利的前景依然乐观,“比如我们做技术创新博览会,是在鼓励全员创新,有利于下一步提高产品的转换效率和技术含量,我们要转型升级,从单一的卖组件,到机组、到电站等向下游延伸,增强竞争力。同时开拓国内市场以及新兴市场,并考虑适合生产电池的中国之外的国家。”
一般而言,中国光伏市场的发展之路不外乎有三条:一是从第三方进口电池,国内组装,规避双反;二是,加强技术创新,促进产品升级;三是,大力开拓国内、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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