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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电力体制改革转圜的启示

发表于:1970-01-01 08:00:00 来源:中国能源报
索比光伏网讯:俄罗斯电力体制改革起始于1992年。先后经过三个阶段(三轮),到2008年6月30日,运行了16年的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被拆分,标志着俄罗斯完成了电力改革,电网资产集中到联邦电网公司等大集团手中进行统一管理,这也意味着俄罗斯完成了电力行业的彻底分拆,发、输、配、售、调度、交易各环节完全独立。谁也没有想到,2012年11月,普京签署总统令,计划将俄罗斯区域配电控股公司与俄罗斯联邦电网公司合并,组建集输电和配电于一体的俄罗斯电网公司。2013年3月20日,合并重组计划正式进入操作阶段。俄罗斯电力体制改革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启示之一:电力体制改革并不意味着必须拆分电网公司。俄罗斯之所以重新整合输配电企业,用俄罗斯人的话说,以提高电网的综合效率,协调管理业务,抑制用户电价上涨。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至今,我国一些经济学家、社会媒体也认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能够降低电价。如果下一步拆分电网公司,搞什么输配分开,可以断言将进一步推动电价上涨。分的块越多,机构就越多,效率就越低,成本就越大;而且目前正在进行的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也会因拆分电网公司停滞不前。十年前,为什么媒体上经常看到农村用电奇高、多次惊动中央领导?不就是因为农村电网(配电网)多头管理,导致乱收费、乱涨价吗?国家经过十多年的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逐步将农村用电全部交给两大电网公司管理,才有了今天城乡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的局面。这也为下一步城乡所有用电同网同价打下了坚实基础。主张拆分电网企业、实行输配分开的应该算一算这笔账,由谁来买单,给社会有一个交代。如果说不清楚,目前还是少提输配分开。

启示之二:电力改革方案应适合本国国情。电力体制改革没有唯一正确的模式与方案,应结合各国政治经济的实际情况和电力市场发展水平确定改革目标,分阶段推进。既然如此,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必须结合我国初级阶段这一实际情况,设计改革的模式和目标。在这一初级阶段,我国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强调国家宏观控制的国家,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影响力。电力系统尤其是电网企业毫无疑问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俄罗斯的电力体制改革由拆分电网企业到重新整合电网企业,充分说明动不动就拆分电网企业并非明智之举。

启示之三: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路要“与时俱进”。目前的严重雾霾就是我国能源发展方式不合理、结构性矛盾长期积累的集中暴露。减少京津唐以及中东部地区的雾霾天气,措施之一就是要解决清洁发展问题,让西部的电力(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通过特高压、超高压输电线路送过来。俄罗斯电力体制改革由拆分电网到统一电网,似乎预示着今后电网的发展趋势。我国应顺应此潮流,不应轻易拆分电网公司,而应借助电网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建设强有力的大电网。

启示之四:政府对电网企业应在监管上下大功夫。电网垄断经营属自然属性,我们不要一提垄断就拆分它,关键在于监管。因此,监管应该是政府部门的事,政府职能转变应该在这方面下大功夫。应结合我国国情,重点研究如何制定监管政策、规则,让垄断企业在政府监管下经营。比如电网企业的调度,权力较大。为了保证其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发电企业,慎用手中的权力,应将监督权、评判权交给全社会,包括发电企业,让每一个发电企业对其进行评判,并将结果向全社会公开。再比如上网电价越简单越好。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将上网电价分成“三公”电价(标杆上网电价)、外送电价(低于三公电价)、竞争电价(低于三公电价)。笔者认为,上网电价分得越多,越容易“被人操控”。倒不如统一执行国家电价,也就是上网“一个价”。“三公”以外的电量应根据上一年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环保指标、安全生产等因素确定,让其公开透明,让发电企业心服口服。政府在这方面大有可为,应多在规则上、监管上动脑筋,想办法。

(作者为国电福建电力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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