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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6-06 16:11:26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山东能源监管办制定发布了《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近年来,山东省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快速增长,供热机组装机比重不断提高,外电入鲁规模扩大,核电建设稳步推进,山东电网调峰调频问题日益突出。山东能源监管办结合山东电网运行的实际需求,在山东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激发各发电主体深度参与调峰、调频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山东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

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将山东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并网发电机组(暂不包括自备电厂)和送入山东电网的跨省区联络线纳入辅助服务市场范围,交易品种主要包括有偿调峰和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偿调峰交易采用“阶梯式”报价方式,分七档报价,交易方式为日前组织、按15分钟出清;AGC辅助服务交易为日前组织、按日出清。补偿费用按日统计发布,按月结算。

近期,山东电力调度机构将按照规则内容加快建设完善技术支持系统,系统建成后将适时启动辅助服务市场试运行工作。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组织相关发电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工作,并密切跟踪市场运行情况,加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市场运营规则。

附件:  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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