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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贡献“光伏+”新路径 让发电不再与农业争光争地

发表于:2017-06-06 08:37:40     作者:黄 伟 来源:中国江苏网

       初夏时节,阜宁县东沟镇北堆村农光互补电站一片忙碌,农业大棚分布在光伏组件之间,黄瓜、番茄、西瓜、彩椒、长茄等10多种农产品长势喜人。两年前,这里还是坑坑洼洼、不便种植的荒地。经过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全省农光互补示范项目在此建成。

盱眙县 村民在“畜光互补”项目发电站内放羊

宿豫区 养殖户在“渔光互补”项目鱼塘内巡塘 朱 瑞 

灌南县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已并网发电产值超6000万元 

江苏是光伏产业大省,但土地资源宝贵,在省里规划指导下,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光伏+”新模式,协同破解发展难题。记者探访省内多个“光伏+”电站,解析“江苏模式”的独到之处。

“先农后光”求双赢

农光互补是“光伏+”的重要类型,作为新事物,不少人认为在农田架设光伏电池板,占用土地空间、改变土地性质,遮挡农作物生长所需阳光,会影响农业收益。

“按照传统的‘先光后农’模式,将农业生产作为‘光伏+’的配角,确实会出现问题。”协鑫新能源公司副总裁张耀邦认为,发展思路一定要扭过来,遵循“先农后光”原则,不能简单算“发电账”。

“光伏+农业”,核心是解决光伏电站与农业生产“争阳光、争空间、争土地”的矛盾。其实,只要有好的解决方案,完全可以做到“一光两用、一地两用”。阜宁县北堆村展开试验——

浇筑换打桩,做到“不伤地”。采用混凝土立柱打桩,区别于传统的浇筑桩基,减少桩体占地面积,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地的损害;

扩间隙增高度,确保“不减产”。光伏组件阵列间距由常规的4.5米加宽到7.2米,组件离地距离增至2.8米,提高组件之间空地的有效光照时间,插秧机、收割机等大型农业机械也能畅行无阻;

租赁流转土地,实现“多惠农”。通过租赁流转获得土地使用权,村民不仅有租金收益,还可通过返租、务工增加收入,综合收益高于以往。设施大棚既可以电站投资方运营,也可租给当地种植大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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