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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光伏电站建设指标会大幅缩水?

发表于:2017-04-26 08:55:20     作者:王淑娟 来源:智汇光伏

      2014年之前,我国光伏项目审批实行核准制,各省能源局核准的项目即可获得补贴,即光伏电站建设指标的审批权在省里。当年,青海省政府批的最大一个项目规模达200MW。

自2014年开始,我国光伏项目的建设指标由国家统一管理,但每年的指标管理都会有一些不同。

2014年:

全国给了12GW指标,分布式光伏8GW、光伏电站4GW。

结果就是,地面电站指标不够用,分布式指标用不完,以至于能源局不得不增补地面电站的指标。

2015年:

26省份给了17.8GW的指标。包含16.4GW的普通项目和1.4GW的扶贫项目。并强调,屋顶分布式光伏不限指标,北京等5省份市不限指标。

2016年:

21省份给了23.26GW的指标。包含12.6GW的普通项目指标(甘肃、新疆、云南由于限电严重,停止下发指标;山东指标全部用于扶贫)、5.16GW的扶贫指标、5.5GW的领跑者指标。并强调,屋顶分布式光伏不限指标,北京等6省份市不限指标。

2017年:

规模指标将如何分配?我们来分析一下......

一、普通地面光伏电站

12017年规模指标被提前预支很多省份2017年的指标已经被2016年增补项目预支,不再会有指标。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的说明,增补指标超过500MW的省份,2017年将不在会有指标。

表1:2016年底增补规模


从上表可以看出:

2016年底的增补总规模已经达到11.7GW,接近2016年12.6GW的总规模!

8个省份(河南、云南、山东、江西、湖北、宁夏、湖南、河北)增补规模超过500MW,2017年不再安排规模指标。

2限电严重地区不安排指标2016年的规模指标中,甘肃、新疆、云南三省份,就由于限电严重而取消规模指标的分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在弃光超过5%的地区,除了国家已下达的2016年建设规模以外,不再增加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在《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中也强调:除资源条件影响外,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的省(区、市),不得再新开工建设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含已纳入规划或完成核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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