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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前景如何?

发表于:2016-08-17 09:58:38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发展绿色股票指数

我国的主要股票指数构成中,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企业占很大比例,而许多基金和机构投资者做被动投资时(与股指构成一致的投资)自然将同样比例的资金投入污染性行业。建立和推广绿色股票指数(绿色企业占比较高的股票指数)是国际上通行的推动机构投资者提高绿色投资比重的做法。我国在建立和推广绿色、可持续指数与投资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影响力还十分有限。目前,在欧洲的ETF产品中,约20%已经是“绿色”的,而中国的ETF产品中,只有1%左右是“绿色”的。

为加快我国绿色指数的开发和运用,应该进一步借鉴国际经验和方法(如碳足迹计算方法),推进绿色指数发展创新;要推动机构投资者开展绿色指数的投资应用,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开发更有针对性、更加多样化的绿色可持续投资产品。

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强制性的绿色保险制度

国外的绿色保险大部分是自愿投保。这是因为国外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环境执法力度也比较强,企业和股东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环境法律责任,自愿到保险公司购买环境责任险。但在国内,这种自愿性环境责任保险的推广不是很顺利。未来应该用立法的形式,在环境高风险行业中(比如采矿、冶炼、皮革、危险品运输等行业)建立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有立法权的地方可以开始试点建立强制性的绿色保险制度。

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

目前,国际上已有20多家证券交易所推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要求或指引,至少有7家交易所已经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在国内,深交所、上交所在ESG信息披露方面颁布了相应的通知或指引文件,但对多数上市企业来说还是自愿披露为主,因此目前实际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只有20%左右。

未来,我国将通过修订相关法律和规定,逐步建立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制度。证券交易所要通过具体规定,明确披露的内容和模板,对关键信息,尤其是主要污染排放指标,要求定量、定期披露。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分阶段走的办法:在第一阶段,对环境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和发行绿色债券企业采取强制性披露要求,对其他企业采用“不披露就解释”的半强制要求。在第二阶段(如三年之后),将强制性披露要求推广到全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

发展碳金融市场

2015年,中国向世界承诺了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并宣布在2017年启动运行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这将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向低碳、绿色转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动力。发展碳交易和碳金融产品也将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碳交易是一项“政府创造、市场运作”的制度安排,是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等环境负外部性问题的重要手段。碳交易和在此基础上的碳金融市场至少可以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价格发现功能,通过价格信号实现碳配额资源在空间上的优化配置;成本分担功能,即让高排放者向低排放者支付,事实上起到共同为减排买单的作用;为减排者提供融资的功能,即通过向有未来碳收益的企业提供融资来支持其发展;为碳市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碳金融市场是基于碳资产和碳交易市场,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主流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引入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产品,并形成规模化交易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碳金融市场也包括各类将未来碳收益作为支持抵(质)贷款和通过债券市场的融资。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压力测试

在绿色金融体系的整体发展下,银行开展环境压力测试有潜力成为推动未来绿色金融的一个重要工具。在中国,工商银行已经率先通过压力测试开始探索环境风险对银行造成的风险。碳交易市场将在2017年正式启动,如果企业减排不力,就必须去市场上购买碳配额,也会产生更多开支。所以,很多污染型企业将会面临成本上升、收益下降的情况。对银行来说,这些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也会相应上升。如果通过压力测试把这些环境高风险行业的未来不良贷款率估计出来,就可以得到一个环境风险和未来信用风险之间的定量关系,从而使银行能够重新审视自己的资产配置,激励其减少对污染行业的贷款,同时加大对绿色行业的资金投入。

在G20框架下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

2015底,在中国的推动下,G20将绿色金融列入了2016年财经渠道议题,并在三亚举行的G20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议上正式批准了中国提出的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建议。该研究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央行担任共同主席,联合国环境署担任秘书处的工作。研究小组的参加者共80余人,包括G20所有成员委派的代表、若干特邀国家代表和六个国际组织的代表。G20给研究小组的任务是“识别阻碍绿色金融发展的体制和市场障碍,并根据相关的国际经验,就如何提升金融体系动员私人资本参与绿色投资的能力提出具体的选项”。

近年来,包括中国、英国、德国在内的许多国家,联合国环境署(UNEP)、OECD、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及许多金融机构开始系统性地研究和总结全球绿色金融领域的实践经验,并在银行和资本市场绿色化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思路。这些总结和探索为在G20框架下推动绿色金融议题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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