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贷”操作模式
贷款模式构架如下
ESER提供评审报告后,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提供担保、由银行每年向企业发放贷款
风险管控体系
ESER承担评审工作,包括组件、安装、收益成本等
设立项目监测机制,包括建设过程监控、验收
建立了上海市光伏发电环境平台,未来上海市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纳入该平台进行管理,包括资产的监控等
风险责任分担体系:
坏账由银行承担10%、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承担90%
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部分中,市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
项目设备和收益权抵押给担保公司,同时将还款情况与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信用挂钩,未来将建立一个分担机制
好的项目与还贷及时的项目继续可以继续贷款;
同时要求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承诺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年担保代偿率超过5%,原则上讲暂停“阳光贷”项目受理,待评估整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再重新启动(年担保代偿率=年担保代偿额/年度解除担保额)
放贷银行
目前已经基本选定上海银行和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每年出资2亿人民币实施“阳光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