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11月30日,期盼已久的新电改6个配套文件终于落地。
这六个文件分别是:《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其中,《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优先安排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发电;根据电网调峰调频需要,合理安排调峰调频电量;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安排热电联产机组发电;兼顾资源条件、系统需要,合理安排水电发电;兼顾调峰需要,合理安排核电发电;安排余热余压余气发电;考虑节能环保水平,安排高效节能、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发电。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凡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
《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则明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按照要求,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要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电力规划布局要求,与公用火电项目同等条件参与优选。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此外,拥有并网自备电厂的企业应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备用容量,并按约定的备用容量向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
然而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持续利用,对于改善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作为新兴的、资金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可再生能源需要在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下才能得以良好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却存在着资金收支缺乏公开性、补贴不到位的问题。若能将与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收支有关的资金确定方式、收支操作流程、管理和监督工作等实现公开化,可再生能源行业将能获得明确的发展规模参考,有关部门的管理权限也将相应得到明确,使得补贴资金得到更高效的利用。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的公开化,保障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建议:
一、预估年电力需求,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总额。提请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下一年电力需求增长情况,估算补贴资金征收总量;提请财政部据此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总额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加强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监管。提请国家能源局敦促电网企业严格执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提请财政部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的监管,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补助资金“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
三、定期公开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情况。提请财政部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定期对与可再生能源补贴有关的征收金额、发放计划等情况进行公开。
四、及时合理回复对可再生能源补贴信息公开的申请。提请财政部对于向其申请有关可再生能源补贴征收金额、发放计划、流程安排等事项的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回复。
在当前全球能源市场一体化、能源安全全球化以及新能源技术规模化应用的新趋势下,全球能源系统正在迎来根本性变革,并深刻影响到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的未来走向。先进能源技术的创新与突破作为能源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解决方案被各国寄予厚望,因此,对于未来先进能源的发展潜力、发展速度以及对未来世界能源、环境和气候影响的研究始终是学术界的关注热点。以可再生能源技术为例,IPCC在2011年发表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特别报告,对未来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进行了多情景预测,认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的大小受到气候政策约束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取决于成本变革趋势及其与传统能源系统的整合程度。从发展关键要素来看,一系列模型和实证研究表明,政策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因素:激励政策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成本优势,而且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创新。
能源与气候变化问题关系着人类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实现绿色低碳经济转型,解决能源与气候变化问题,既是国内突破资源环境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必须采取的战略选择。所以,中国应该携同各国共同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贡献。
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充足、安全、清洁的能源供应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保障。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能源消费水平低, 能源需求增长压力大,能源供应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能源问题,不断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护环境, 实现可持续发展,除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外,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选择,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本要求。
2、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系统脆弱,大量开采和使用化石能源对环境影响很大,特别是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例偏高,二氧化碳排放增长较快,对气候变化影响较大。可再生能源清洁环保,开发利用过程不增加温室气体排放。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减排温室气体、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农村是目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最薄弱的地区,能源基础设施落后,全国还有约1150 万人没有电力供应,许多农村生活能源仍主要依靠秸秆、薪柴等生物质低效直接燃烧的传统利用方式提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一方面可以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解决偏远地区电力供应和农村居民生活用能问题,另一 方面可以将农村地区的生物质资源转换为商品能源,使可再生能源成 为农村特色产业,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型、扩大就业的重要选择。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广泛,各地区都具有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件。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再生能源也是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有效拉动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就业,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