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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发电3项标准进入制定

发表于:2008-06-26 12:14:46     作者:索比太阳能 来源:Solarbe.com

  6月23日在浦东召开的“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照明系统贸易标准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高虎透露,截至2007年,中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总量已达10万千瓦。

  中国太阳能学会常务理事王斯成介绍:“2007年世界前16家太阳电池公司中,中国已经占有了6家。”另据中国太阳能协会的数据,2007年国内太阳能电池的产量约为1180兆瓦,而欧洲、日本和美国产量分别是1062、920和266兆瓦,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太阳能电池世界第一。

  随着光伏产业在近两年的疾行,其标准化进程已经远远落后于产业发展速度。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所长李仙爱向本报记者透露,太阳能热水系统国家标准已发布了15项,但目前我国太阳能热发电标准体系尚且欠缺,目前该领域正抓紧制定3项标准,同时,新的太阳能标准委员会将于近期成立。

  对于98%的太阳能电池用于出口的中国光伏产业而言,这显然不是好事,欧美对光伏产品的标准和品质认证要求较高,正是目前中国光伏产业面临的主要挑战。

  除了标准化制定滞后之外,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和发展规划也仍有发挥空间。

  王斯成表示:“《可再生能源法》已经生效2年,但还没有在光伏发电上真正实施。到目前为止,电力部门还没有正式接受光伏发电上网,中国在西部等地区的几个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只是示范,没有产生效益。”

  根据国外经验,发达国家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主要有两种办法:一为日本补贴法,安装时给予一部分补贴,随着市场的发展,政府逐步削减补贴,最终完全由市场决定。另一种是德国方式,由国家出台购电法强制购买光伏电。

  2006年德国光伏市场超过日本,此前颁布的《上网电价法》居功至伟,由于光伏系统安装量每扩大一倍,成本下降20%,该法使得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从2004年到2007年,3年中德国的电价降低了约17%。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崔容强教授则建议,初始阶段,我国可以采取初装补贴与电价补贴相结合。这将有利于推动光伏市场发展,为大规模应用积累基础。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吴达成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我国光伏系统市场份额比例是:农村电气化占了42%、通信和工业应用占30%、光伏产品等占据了另外28%。

  吴达成表示,解决农村无电地区的通电问题,是中国政府今后10年在农村能源建设的主要目标。由于西北部不发达地区光能充足,光伏发电和风光互补发电将会是最主要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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